有句古话说得好:“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话在被告人胡某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到头来弄得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还背上了罪名。
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胡某去广发银行某自助银行点还款,往ATM机里插卡,卡塞不进去,机器提示需要退卡,于是他按了一下“退卡”,果然,机器吐出一张卡来。胡某二话没说,心中窃喜,拿了卡就走。走到一个能刷卡的地方,想都没想就“潇洒”地从捡来的卡上刷了9990元。
殊不知,广发银行信用卡只要刷500元以上金额时,系统会自动给卡主发送提示信息。当天,被害人姜某也是去还款,中途接了一个电话,走时匆忙就忘了抽卡。直到收到银行发来的提示信息才意识到自己的卡忘记拿回来了,急忙先打电话冻结了信用卡,随后报了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合法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所持他人的信用卡,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核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还所骗取的财物,法院遂依法从轻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