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后,龙安法院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一、主动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龙安法院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法委和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与财政局、司法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进行了初步沟通,在人员选任、财政保障方面争取更多支持,建议从区委方面出台《关于大力支持龙安法院作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的具体意见》,明确组织领导,界定职能定位,形成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领导、区法院积极推动、区人大、区政府、区公安等多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改革试点工作有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迅速贯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4月30日,龙安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传达最高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财务、业务的院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业务庭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5月4日省高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后,龙安法院在最短时间内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台账管理制度。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台账,将陪审员的个人信息、参审质量及出勤情况全部记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案一记、一年一评估”。二是例会制度。规定每半月召开一次法院内部例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回顾和分析研判。三是专项督导制度。建议区委以区政法委的名义牵头成立督导组,由一名副书记、一名副院长任正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到责任单位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推进。四是宣传制度。借用区委信息平台,向全区单位、群众宣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尝试微博、微信、网络等多元化信息化手段宣传改革举措。
四、多措并举,规范陪审员管理
一是对现有的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情况、个人意愿进行摸底,对履职情况不佳、不愿参与陪审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按照法律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免除,针对人员缺口及时进行增选、补选。二是在维护工作积极性的同时,对陪审员队伍进行严格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通过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开设陪审员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陪审员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沟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迟到早退和违反庭审纪律的陪审员,由专人记录、专项通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陪审员,建议区纪委对其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工作成绩突出、保障工作到位的个人和单位,建议区委纳入全区的表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