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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龙安区法院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5-05-07 15:19:01


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基层法院之一,龙安区法院全院动员,多方联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于56日出台了《龙安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该院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的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方案》除在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方式、宣誓制度、陪审范围、均衡陪审上遵循《办法》外,主要有以下几大特色:

一、在选取上要以随机性为主,兼具代表性。龙安辖区的特点是既有城区又有乡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陪审员要大体相当,农村发生的案件和市民发生的案件要有相应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

二、在合议庭的组成上以随机性为主,兼顾专业性。在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既要有普通社会知识的陪审员参加,也要有专门知识、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参加。对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进行分类,既在总名额内随机抽取,又在专业人群中随机抽取。这样既不失随机性,也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知识,确保事实认定准确无误。

三、探索实行大陪审制度。在合议庭配置上,根据案件的繁简程度,按照陪审员比法官人数多一人的标准,分别设置三人庭、五人庭和七人庭。

四、开示范庭。每月各开一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示范庭。从陪审员的抽取、阅卷(介绍案情或书面列出焦点问题)、庭审发问、评议,较大分歧意见后的咨询、讨论、裁判文书撰写、署名等全流程改革。对示范庭审及合议进行全程录像,同时组织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各业务庭庭长、陪审员进行观摩,最后评选出优秀示范庭,供全院法官和陪审员学习借鉴。

五、强化陪审员保障。

日常管理上,教育陪审员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滥用陪审员身份去做与陪审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审判工作和法院形象;加强对陪审员的履职情况、参审情况进行考核;明确陪审员的廉政责任、信访责任和错案责任,协调区纪委出台文件,明确法院对陪审员的处分建议权。

六、建立健全奖励机制。每年由法院评选优秀陪审员和陪审工作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建议区委把评选出的个人、集体纳入全区的表彰范围。

七、注重陪审员培训。在广泛运用集中讲座、庭审观摩、案例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以外,拟定陪审工作礼仪规定,明确倡导和禁忌言行。

《方案》的出台,拉开了龙安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序幕,龙安区法院全院干警将在《方案》的指导下努力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全国法院的普遍推开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和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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