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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 执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11-28 16:58:26



11月27日早上,一阵欢快、激昂的鼓声驱散了龙安区法院门前浓厚的雾霾,“公平公正 执法为民”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在细雨蒙蒙的初冬里显得格外耀眼,这是当事人为表示对龙安法院公正执法、公平办案的感谢,赠送锦旗和感谢信的一幕。

2O13年7月,刘某某等人向安阳市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安阳市如家宾馆有限公司,提交了企业住所证明,附有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的房()租赁合同及被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安阳市如家宾馆有限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接到举报,说该房()租赁合同是虚假的合同,工商局查明后,对安阳市如家宾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 000元的行政处罚,如家宾馆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如家宾馆不服,向龙安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龙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申请登记时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虽然是虚假的,但产权证明是真实的,出租房屋的村委会实际接收了原告缴纳的租赁费,也认可了原告租赁的事实。事实上,原告也是在登记的住所处经营。因此,原告没有隐瞒实际租赁房屋重要事实的情形。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判决作出后,原告感动的说,“不容易啊,面对强大的行政机关,我们历经行政申请,多次陈情、听证、行政复议等多个行政程序,在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开始的时候,政府都认为我们有理,可到结果的时候,我们一直经历着从希望到失望的循环。是龙安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们为在强大的行政权力面前显得极为渺小的我们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谢谢你们。”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龙安法院时刻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宗旨,认真践行为人民办实事、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该案的成功审结,正是这一精神在龙安法院的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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