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上午,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快速调解处理了四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农民工崔某某等四人现场领到了工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了解,2012年元月初,崔某某等四人受雇于崔某在林州姚村中大汽配厂工地从事钢构安装劳务,完工后一直没有支付工资,4名农民工多次向其追讨未果,于2014年11月向法院起诉。民一庭收案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向崔某、某钢构公司送达了应诉材料,承办法官郝兴军庭长通过“面对面”的调解,向其宣讲了关于不得拖欠工资的法律规定以及农民工外出打工挣钱的不易,让被告换位思考,并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所欠工资,做到案结事了。
年末岁尾,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过安定祥和的团圆年,龙安区法院把替农民工讨薪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依法公正高效地办理好每一起拖欠农民工案件,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将省高院开展的“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