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工被砸伤,谁应担责?
作者:张小桢 发布时间:2014-08-28 09:46:58
问:2014年3月,我在翻修自家房屋过程中,邻居王某主动前来帮忙拆墙,因方法不正确导致墙体倒塌,王某被砸伤,住院花费近4万元。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此,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明确拒绝王某帮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就应该对王某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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