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3 09:08:33
李鑫:
本院受理原告吴丹诉被告李鑫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0506民初1132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裁判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安龙法
文章出处: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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